建设单位消防的承诺书

时间:2024-07-14 12:43:52
建设单位消防的承诺书

建设单位消防的承诺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能够利用到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不同的承诺书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相信写承诺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设单位消防的承诺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设单位消防的承诺书1

(施工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 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盖 章 )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消防的承诺书2

(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承诺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单位法人代表

建设单位消防的承诺书3

新疆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XXX(建设单位名称)作为XXX统一企业一厂扩建—资材库房XXX(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建设单位消防的承诺书4

(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设计单位承诺书

(设计单位名称)

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设计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设计,不越级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挂靠、卖图签等违法承接、转包、分包工程的消防设计;

二、推行设计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建立设计质量责任制,健全并落实消防设计质量自审制度,严格履行自审小组的管理职责,确保工程的消防设计质量;

三、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四、对图纸审查机构提出的设计修改意见及时作出修改,不擅自修改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对确需修改的消防设计,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重新向原审批的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五、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六、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消防的承诺书5

XXX(施工单位名称)作为XXX(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建设单位消防的承诺书6

xx市公安局消防局:

我单位设计的XXX工程项目由甲方单位正向贵单位申报中,在实施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工程中,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

一、在进行工程项目设计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其他工程建设标准有关消防设计的规定。杜绝违反强制性规范标准设计的现象。

二、对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消防设计专篇,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要求,绝不一味迁就建设单位,刻意降低标准设计。

三、严格遵守规范,积极按照《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修改消防设计图纸。

四、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和消防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查制度,凡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设计图纸,坚决不予签发。坚决杜绝挂靠资质、超资质范围设计现象。

五、积极组织工程设计人员学习、掌握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中积极采用先进的消防技术,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不断提高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

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愿意接受贵单位的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建设单位消防的.承诺书7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我单位郑重向建设单位承诺如下:

一、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各级消防组织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对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及单位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保证人员、措施、资金“三到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整改;

三、严格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设施,明确专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保证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防火间距、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水源符合要求,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确保火灾危险性大的临时用房建筑构件燃烧性能为A级;

四、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巡查,确定防火巡查人员、检查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对易发生火灾事故部位实行24小时重点监控;

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常识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证每名员工熟知掌握“三懂六会”(即:懂火灾的危害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火灾逃生)及本岗位消防安全常识,职工消防培训教育率达到100%。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工地临时用房、临时设施进行消防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六、保证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在动火施工作业前,严格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七、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严格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月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八、我单位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做好消防工作,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我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特别是暑期和“十八大”期间,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坚决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建设单位消防的承诺书8

XXX有限公司作为XXX项目的消防设计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设计,不越级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挂靠、卖图签等违法承接、转包、分包工程的消防设计;

二、推行设计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建立设计质量责任制,健全并落实消防设计质量自审制度,严格履行自审小组的管理职责,确保工程的消防设计质量;

三、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四、对图纸审查机构提出的设计修改意见及时作出修改,不擅自修改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对确需修改的消防设计,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重新向原审批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五、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六、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建设单位消防的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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