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标准版】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厂房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标准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在乙方以其所拥有的(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在借款期限内,乙方拥有的抵押物的使用权,在乙方还借款本息前,甲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为此特订立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经营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个月。
4、借款利率:______月,利息______/月,利息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5、付息方式:按季付息。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额(大写):______元整。双方在签定借款合同之日起甲方应24小时内划款给乙方。
第二条还款方式
1、乙方合同到期后应主动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将本息还清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物注销登记。
2、乙方提前还款:不到还款期限还款的应提前2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乙方多支付甲方30日利息以弥补甲方损失。
3、借款的偿还: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偿清本息。
4、本合同在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它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乙方偿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并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偿债诚意的行为:
2、乙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缺乏偿债能力或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第四条乙方房地产抵押
乙方自愿将______抵押给甲方,作为乙方履行借款债务的抵押。特立字据,绝不反悔。
第五条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2、抵押权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及实现债权、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偿甲方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4、乙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5、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损毁,灭失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损失扩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若乙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已借出的借款的本息。
6、乙方不得将有权属争议、导致甲方无法行使抵押权,应负赔偿责任。
7、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征用,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就该抵押物的赔偿金或补偿优先受偿。
8、第六条第(一)款5、6、7项中所列的抵押物发生损失、损毁、征用等情况,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期间,甲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赔偿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9、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如系按份共有,应如实提供按份共有所享的份额,如系共同共有的,必须向甲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二)甲方的义务
1、在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乙方,并协同乙方办理抵押物注销登记。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变更或解除。
2、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合同,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之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乙方向甲方支付所借款数额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3、乙方借款到期,未能按时还本付息,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数额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同时按每日本金的2%作为利息。
4、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通知费、催告费、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及其他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5、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可将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用于清偿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支付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通知费、催告费、通迅费、交通费、误工费、财产保全费、抵押物处置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其他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不足清偿,支付的剩余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及其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为止。
6、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划款(48小时内),按应付款之日起,甲方每日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额的双倍利息支付乙方滞纳金。超过拾天仍不履行付款约定的,甲方按本合同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二十付乙方违约金。
7、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届满拾日内,甲乙双方必须将抵押物注销或展期合同。财产保全手续。在乙方偿清债务后,甲方不协同乙方办理抵押物注销手续,由甲方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二十付乙方违约金。办理上述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约定
1、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2、与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补充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名后,经服务机构签章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违背本抵押借款合同原意及超出时限)。
第十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抵押、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