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时间:2024-07-14 12:26:54
【精品】承包合同合集5篇

【精品】承包合同合集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南宁市家饰材料市场档口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档口的座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档口位于南宁市快速环道南宁市家饰市场内,编号为F8-1-2共1个开间。

2、乙方承包甲方档口的总建筑面积为:55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承包期满交还该档口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各自提供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供双方验收后复印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发承包使用。

第三条 承包期限、用途

1、该档口承包经营期自20_年3月1日起至20_年2月28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承包期内依法经营,不得从事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业务经营,并执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3、承包租满,甲方有权收回发包的档口,乙方须如期交还。

第四条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该档口两年承包金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每年13万元)。

2、履约保证金和承包金交付方式如下:

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在承包经营期间水电费由承包方自行支付。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承包该档口,乙方按配合同规定向甲方缴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应付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乙方按每年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承包金。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按上述规定向甲方交纳合同第一年的承包金13万元;乙方在上年承包期末最后一个月前交纳下一年应向甲方交纳的承包金13万元后才能继续承包。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承包经营期间,甲乙方依法交纳相关税费。

3、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电费。

(2)水费。

(3)卫生管理费。

(4)如果发生政府相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项目但与该房屋租赁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第六条 房屋修缮及其使用相关规定

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对房屋档口维修及乙方自行装修、装饰部分及自行高置的设施设备,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同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档口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档口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乙方如需改变房屋档口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忘记到档口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以及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承包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提前停止承包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档口的装修、装饰全部归甲方所有。

3、乙方如使用室外招牌或广告牌等,应自行到政府的工商、市政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并报经甲方同意后方或施工安装,否则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档口的转让与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或以任何形式出租该房屋档口。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经营的档口: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或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该档口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档口结构和室内外装修,或不服从甲方统。一协调和要求的;

(3)损坏承包经营的房屋档口,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或赔偿的:

(4)利用承包经营的房屋档口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运以及无营业执照经营的;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的损害的;

(6)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承包金的。

(7)经营行为直接或间接影响及损害甲方利益、形象、信誉、品牌的。

4、承包期满,如乙方欲续租,应当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承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5、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甲方不承 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经营房屋档口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当天,将承包房屋档口及属于甲方的附属设备、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5%的违约金。

2、如房东在承包期间收回门面,将退还乙方所剩的租金与全部押金。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 房屋铺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承包承包金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的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承包的房屋档口转租、转借或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所承包的房屋档口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该房屋档口结构或损坏该房屋档口的:

(3)损坏承包房屋档口,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或赔偿的;

(4)改变本合同规定、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以及无营业执照经营的;

(5)因乙方无证经营造成甲方被工间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

(6)不按合同约定交纳承包金的。

(7)经营行为直接或间接影响及损害甲方利益、形象、信誉、品牌的/

2、承包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 ……此处隐藏13127个字……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

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电话:____

乙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电话: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签约地点:_______

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三条 该房屋属____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____,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______,其他;

(二)房:地面部分_____ ____,墙面部分____ ,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其他

(三)厨:地面部分_____ ___,墙面部分____ _____,天棚部分____,门窗部分_____ ,其他;

(四)卫:地面部分______ ___,墙面部分,天棚部分___ ______,门窗部分,其他;

第五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由甲方提供,设备由乙方提供。

第六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元。

第七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总价款经甲乙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八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九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0%的工程款;

(二)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5%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第十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一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本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____天。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每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如雇佣工人,工人工资及在施工期间受伤和患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

第十六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如在施工期间或工程完毕后一年(隐蔽工程为两年)内,因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还应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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